重庆:200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4.23-5.25报名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7-09 点击:

关于做好200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6〕13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23日—5月2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7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㈡ 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㈢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情况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文件,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收藏] [推荐] [评论] [打印] [关闭]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