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7年二级建造师6月25日至7月27日网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7-09 点击:

  四、其他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0元,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20元。

  附件:1.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3.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一)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收藏] [推荐] [评论] [打印] [关闭]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