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三校名师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试卷附答案(一)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8-20 点击:

12.答案:A

解析:关于派出机关的设立,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A项符合该条规定的设定主体和批准主体的要求,而D项区公所的设立须经省级政府批准,所以D项说法不正确。C项涉及到《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国务院设立直属机构无须全国人大批准,所以也不正确。

13.答案:D

解析:《选举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故本题选B。

14.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里应当注意“全体代表”与“出席会议代表”的区别。

15.答案:D

解析:《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前三编为日本法学家主持编定,后两编由中国法学家主持编定。其宗旨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但未颁布和实施,显然D项表述错误,应选。

16.答案:A

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故A错误;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B正确;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C正确;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自首不实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故D正确。

17.答案:B

解析:翻异别勘制度是被告推翻原口供而另行安排勘问、推鞫的重审制度。分为原审机构改派同级他司重审的“移司别推”与上级机构差官重审的“差官别推”两种。宋哲宗元符三年规定:“大辟或品官犯罪已结案未录问,而罪人翻异或其家属称冤者,听依司别推”。宋宁宗庆元四年规定:“州狱翻异,则提刑司差官推勘;提刑司复翻勘,则以次至转运、提举、安抚司。本路所差既遍,则又差邻路”。但依《宋刑统》卷二十九:“应犯诸罪临决称冤,已经三度审结,不在重推之限。”南宋时至少有五次以上翻异也要审理之令,表明已不限三次翻异。因此,选项B正确。

18.答案:D

解析:法人的成立必须符合3个条件:物质基础,最低法定人数,经过元老院的批准。

19.答案:A

解析:英国是陪审制的发源地,这种制度在英国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运用。

20.答案:C

解析:法国革命开始后,便于1789年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的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

21.答案:B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此条规定,B项正确。

22.答案:B

解析:《拍卖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故A错误。在拍卖中,对显而易见的瑕疵无需告知,并对已经明确告知的瑕疵,不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故B项应选。《拍卖法》第50条规定:“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据此,C项认为瓷器未设定低价就无法拍卖是错误的。《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因此,D项错误。

23.答案:B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并未规定销售者、生产者和广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项正确。第48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故,对不合格的商品,应由销售者承担责任,C项错误。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据此,D项商场的欺诈行为应由商场独自承担责任,故D项不符合题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故B项符合题意,当选。

24.答案:A

解析: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4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可知,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二人,否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25.答案:C

解析:《证券法》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故A项不选。《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故,B项不选。《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故,C项符合题意。《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D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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