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答案:ABCD
解析:单位犯罪案件有其特殊性,审理程序不宜完全适用一般审判程序。《刑诉解释》对此作了一些特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起诉书除中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通讯处。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80.答案:ABCD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51条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A项正确。
第54条规定,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51条、第53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B项正确。
第55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C项正确。
第58条规定,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项正确。
所以A、B、C、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81.答案:AC
解析:根据《行政监察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监察机关不能对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进行监察,B不能选。监察机关只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进行监察,不能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进行监察,因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项。
82.答案:ABC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三)项规定,缓刑判决经再审程序撤销公民被宣告无罪的,也不发生国家赔偿责任。在自由刑执行期间,被告人被依法减刑或者假释的,对于被减刑或者假释部分的错判刑罚,国家不负赔偿责任。A、B、C、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83.答案:B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八)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本题中甲县人民政府的行为侵犯了乙厂的财产权,乙厂具有原告资格,A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错误。注意,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不同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后者为两年。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C项说的是乙厂的问题,没有提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故错误。D项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违法,也是属于违法,故D错误。
84.答案:ABCD
解析:《行诉解释》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因此,A、B、C、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85.答案:ABC
解析:参照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规章进行参酌和鉴定后,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参照规章进行审理,并将规章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不予适用。参照不是无条件的适用,是有条件的适用。因此,A、B、C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86.答案:ABD
解析:依《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依此,A、B项正确,D项正确。
另外,赵某还可以向石家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故C项错误。
87.答案:AC
解析: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公安机关以违反出入境管理为由对自然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案件,属于复议选择兼终局型案件,也就是说,如果选择行政复议,该复议是终局裁判,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C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88.答案:AC
解析:派出所拒绝履行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并无可撤销内容,再履行也没有实际意义。行政复议机关应确认该行为违法,并可决定其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89.答案:A、B、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可知A、B、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90.答案:CD
解析:(1)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具体包含两层意思: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依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②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国家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应采取折价竞合方式。即行政拘留可折抵相应的刑期,行政罚款可折抵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