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漳州市人事局、卫生局已做了部署,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有些项目今年又做了变动。为此,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立即组织实施,并指定一名熟悉此项业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省人事厅、卫生厅闽人发[2007]190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漳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下发《2008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报名条件、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符合考试的对象。不得申请参加考试的对象由各单位负责把关。
二、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30日,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打印《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将彩照(蓝底)扫描在表格上,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卫生局审核确认。并按照《2008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要求另提交蓝底同版免冠相片2张和相应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从2008年起,报考全科医学、临床医学(026至084)、中药学(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016、098)等四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除外的各专业各科仍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
四、因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或上一级岗位专业类别者,需提交从事现阶段岗位满2年证明材料。
五、网上报名后,卫生局、人事局联合审核时间为:市直单位12月3日,乡镇卫生院12月4日,民营医疗机构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①在岗自聘人员报考须附我局试用期批复。
②省外高、中等成人医学院校毕业生应附本市教育部门招生计划花名册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把关。
③民营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由我局医政科初审。
龙海市卫生局
00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