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08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28 点击:

一、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条件: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卫人发[2000]462号、卫人发[2001]164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报名确认:考生或单位必须在12月1日至10日之间,携 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卫生局进行报名确认(签名)。 

1、《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无职称首次报考考生(编外)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自考”学历无入学时间的须提供首次考试材料;

7、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统一印发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城市医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根据要求,提交相关《鉴定表》或派出单位及受援单位双方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

10、历史考生须使用上一年度档案号。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打印准考证:2008年4月15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使用A4白纸(黑白彩色均可)打印准考证,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请报名点代为打印。

六、其他:报名结束后,考点不再进行补报名、变更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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