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时政国内重要事件:两会及通过的两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1-14 点击:

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一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差异较大,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现行税法在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政策上,存在对外资企业偏松、内资企业偏紧的问题,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l0个百分点,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

二是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比如,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返程投资”方式,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三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l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的许多重要税收政策,也需要及时补充到法律中。

为有效解决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必要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体现“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配套措施,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和呼声。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的整体效益近年来有较大提高,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借鉴国际税制改革经验。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是改革的有利时机。

(2)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六大原则:一是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

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四是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

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五是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永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人;六是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3)企业所得税法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

主要是考虑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

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还要考虑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4)企业所得税法共八章六十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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